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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3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

黄政办发〔2017〕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6日

  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下简称“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定为我省年度重大改革项目之一,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将其列入2017年度我市18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为加快改革项目推进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放管服”改革,按照“网上集中办理、服务便民利企、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一网覆盖放管服,省事省心少跑路”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切实做到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极致体验为导向,以政务服务极致效率为着力点,以互联网为手段,围绕“整合三大平台、聚焦四化目标、实行五个统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整合三大平台:整合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等平台,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的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进网上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服务信息全面公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聚焦四化目标: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作化目标,实现事项同码、服务同项、数据同源、标准同一、跨区域通办。

  —— 实行五个统一:建设统一的管理体系、集成统一的服务门户、搭建统一的监管平台、延伸统一的业务系统、汇聚统一的数据中心。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一套标准管运行”的工作基础

  1.组织编制“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分别梳理“马上办”事项清单、“网上办”事项清单、“一次办”事项清单,并在市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直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各政务分中心、投资项目联审平台涉及的部门)

  2.推行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编制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审核确认和系统录入,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审查细则,着力促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为2017年底前省、市、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成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集成流程减少环节。按照“审批流程合法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科学设置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合并相近或类同的审批环节,实行“一个流程”解决“一件事情”。规范申请受理标准,严格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基本流程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优化办事程序。结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精简各类证照,各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集中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降低服务门槛,提高服务标准,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强化效能监督管理。依托网上大厅评价、实体大厅评价、第三方社会调查等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审批服务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构建“一张网络全覆盖”的总体架构

  1.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一网联通、功能集成、运行协调”的总体架构,依托楚天云平台和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整合优化。将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入口和出口全部整合到市政务服务门户网,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体化网上审批。深入实施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动服务办理协同化,整合优化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探索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请受理,后台多部门并联办理的一体化、集成化审批服务模式,实现办事材料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做到全市审批服务“一个数据库、一朵政务云、一张政务网”,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号申请、信息一次认证、资料一次填报”。(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梳理涉企证照事项。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业务办理系统融合贯通。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依托省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按技术规范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咨询投诉、物流寄送等服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动事项网上办理。加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的线上线下融合运用,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探索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掌上办事”服务功能,将业务办理端口前移,提高一次办好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一个窗口办完事”的服务质效

  1.实施“三集中、三到位”管理模式。结合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全面推动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事项向市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审批职能部门)

  2.集成机构合并窗口。推进实体办事大厅转型升级,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口受理为“一口受理”,逐步推动各部门将咨询导办、窗口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反馈等服务,通过委托或授权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式”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拓展审批服务方式。完善服务配套,开展预约服务,大力推进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支付、网上办理、物流寄送等服务。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服务对象特点,不断优化服务界面,深化移动客户端、微信端、自助服务终端等的开发应用,创新申报资料提交方式,逐渐实现申办资料“无纸化”流转,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建立统一规范、便民高效的政府12345热线平台,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的原则,集中受理办理市民各类诉求。通过建立有效的转办、督办和监管考核机制,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一体化的热线服务,形成覆盖全面、协调互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一个平台作支撑”的监管方式

  1.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在线应用,确保2017年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广应用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中介服务事项在线应用,加强对行业中介服务机构推广宣传,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网上运行,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规范、交易和监管。(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精简规范各类收费。认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收费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清单监管。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监管义务或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大力推进信息化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监督管理。探索移动执法、电子案卷、在线即时监测等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监管。加强对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深度开发利用,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应用。落实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企业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应当依法公示的信息全国集中关联、整合和统一公示工作,推进跨部门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发挥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完善跨部门归集公示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企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加强企业公示信息的大数据应用;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至9月)。成立全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专题组,明确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启动“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项目推进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在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应用。

  (三)总结阶段(2018年1月至2月)。完成2017年“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专题组及时汇总总体情况和制度成果报送市委、市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牵头抓,组织专班具体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协调推进。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由市专题组统一负责,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责任分工,保障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市编办负责专题组日常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将此项改革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专题组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时间节点量化考核标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问责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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