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航建设情况 续建武汉新港唐家渡港区临港新城综合码头、禹杰物流综合码头、团风港罗霍洲港区罗霍洲一期码头、武穴港田镇港区马口工业园综合码头等4个项目,新开工黄州港唐家渡港区钟家湾综合码头、蕲春港管窑港区管窑物流综合码头、武汉新港张家湾港区晨鸣纸业综合码头、蕲河河口至西河驿段航运开发工程等4个项目,目前建设进展顺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可控;2016年按照省局计划安排港航项目建设投资目标8亿元,目前实际完成建设投资72205万元,占年计划的90%,预计12月底完成建设投资83355万元,占年计划的104%,较好地实现了年初上级下达的建设目标和投资额度任务。 二、规范管理 1、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按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要求,在开展港口经营清理整顿和经营资质核查基础上,通过对全市港口经营年审和到期换证规范港口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不予年审和换证,并予以处罚。同时为保证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各港口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并与港口经营许可挂钩,确保港口企业生产安全无事故。 2、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今年来重点还是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港口经营和生产行为。一是重点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对全市所有危货码头采取重点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和监管责任人;二是坚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制度,县市区对辖区内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市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邀请省内专家每半年进行一次会诊,建立安全督查检查台帐;三是加大隐患整改落实力度,对在月检、季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停业整顿,确保港口安全生产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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